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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治理互联网广告让“一键关闭”不再难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

烦人的网页弹窗广告无处不在,想“一键关闭”却不是件容易事。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回应社会关切,明确将以互联网直播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跨境电商广告纳入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弹出广告“一键关闭”、植入广告等领域的制度规定,增加了对含有链接的广告、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广告的专门规定。

弹窗广告:想“一键关闭”真的好难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互联网网页上附带的自动弹窗广告让人不胜其烦,想关掉,又难上加难。在网上浏览后,记者通过百度搜索,打开了名为“侠客电影网”的网站。网站首页刚刚显示出内容,网页右下角立刻弹出了一则游戏广告。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广告宣传语和不断变换闪动的画面边角处,藏着两个比绿豆还小的字迹——“广告”。

而在广告页面的左上角和右上角,分别显示有三处“关闭”的图标,到底哪个图标能真正将广告关闭呢?记者首先选择了游戏广告弹窗右上角看似最显眼的一处“关闭”图标,但点击后,游戏广告的页面依然留在屏幕上没有丝毫变化。记者又试了试右上角一处稍小的“关闭”图标,轻轻点击后,不光游戏广告弹窗没有消失,电脑上甚至还突然弹出了一个新的网页,再次用更大篇幅和页面“强力”推荐此款游戏。直到最后点中了左上角“关闭”选项,广告弹窗才最终被关闭。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真正能够有效关闭广告弹窗的“关闭”按钮,并非页面打开的同时就同步显示,而是在广告播放了5秒钟之后,才“延迟”提供给网友。也就是说,想要关掉网页上的广告弹窗,网友必须被迫先看完至少5秒钟的广告后,才“有资格”摸索着关闭广告弹窗。

针对这一痛点,《征求意见稿》明确,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实现单个广告的关闭,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等。且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

此外,《征求意见稿》强调,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通过互联网媒介,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针对“直播带货”行为,《征求意见稿》则规定,互联网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相关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履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或者保健食品广告。

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花样百出

办法是在2016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2019年,电子商务法、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相继施行,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和立法借鉴。为适应当前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工作,更名为《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并起草了公开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互联网广告在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等方面不断发展变化,进一步从电脑端向移动端扩展,多样性、多元性、广泛性的特征更趋明显。据业内不完全统计,2020年我国电商平台互联网广告增长17.26%。

与此同时,互联网广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复杂、监管难度大,各类大型主流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头部效应非常明显,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类平台经营者责任。

“您来,我们培养您的孩子;您不来,我们培养您孩子的竞争对手”“无创无痛 安全有效 带给你舒适的变美体验”……当前,互联网平台各种弹窗广告、植入广告等令消费者不堪其扰。特别是在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领域,一些互联网平台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花样百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规范发展更是提出了迫切要求。

市场监管频“亮剑” 直指违法广告

事实上,关于加强互联网广告规范管理的举措从今年年初早有端倪。今年以来,平台经济、互联网广告成为市场监管领域频频出现的“热词”,剑指各种违法乱象,一系列规范发展的举措密集出台。

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与会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署了《依法合规经营承诺》。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签署的承诺中几乎都提到“自觉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如依法规范广告经营活动、完善广告监测机制、加强平台内广告审核、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注意广告导向、杜绝虚假宣传和低俗内容。

今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一批医美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部分案例涉及通过互联网平台渠道发布违法广告宣传。今年11月,《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正式出台,明确医疗美容广告监管重点,强调平台经营者责任。

今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校外培训广告市场,其中包括平台自查整改,进一步完善广告发布审核制度。对于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从重处罚。

专家表示,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营销的创新优势,另一方面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生态系统,踏踏实实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据新华社

互联网广告新规的 三个亮点

看视频先要看广告?网页弹窗关不掉?以为在看经验分享看完才发现是植入?这些令用户深恶痛绝的互联网广告,即将迎来重拳治理。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提速发展,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日益多变,呈现出多样性、多元性、广泛性特征,原有的法律规定已经不相适应。此次办法在2016年《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是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的必要举措,也是做好和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指导各地做好相关监管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笔者看来,此次修改有三大亮点:第一是注重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比如将互联网直播、跨境电商广告纳入调整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依据。针对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办法在重申“确保一键关闭”的同时,特别提到“不得等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精准打击了一些广告商“关不完、躲不掉”的套路,触到了消费者的“爽点”。

第二是条分缕析、明确概念,增强了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如今有一种现象,人们在点开一条微信推送、消费测评之后,经常发现其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那么,有没有手段帮助消费者进行有效区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互联网广告发布者的主体责任,其中在发布者方面,提到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为发布者亮明了规矩。

第三是突出平台经济、依法规范发展,进一步压实各类平台经营者责任。随着平台经济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广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复杂、执法办案难度大的问题日益凸显,对各类大型头部平台企业提出了新要求。办法增加对含有链接的广告、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广告的专门规定,删去了程序化购买的有关规定,同时对“算法推荐”等也作出了规定等,强化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责任,有利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优化行业生态、加强业界自律、形成管理合力,才能更好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营造更安全、更健康、更干净的互联网环境。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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